2022年05月06日
第03版:疫情防控 PDF版

拒不執(zhí)行疫情防控規(guī)定

沈丘縣2人被立案調查

□記者 高洪馳

本報訊 目前國內疫情仍處于高位運行,疫情點多面廣,隨著“五一”期間人員流動頻繁,新冠肺炎傳播及感染風險進一步增加,全省“外防輸入、內防反彈”工作面臨嚴峻考驗。當前,我省同時面臨防輸入、防擴散、防外溢的三重壓力,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。

5月5日,沈丘縣公安局對2名違反疫情防控規(guī)定,又不配合流調,刻意隱瞞行程人員進行立案調查。

張某莉,5月4日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。張某莉屬外市返回人員,未按疫情防控規(guī)定報備,返沈后未居家隔離,接觸多人多個場所,流調人員流調時隱瞞行程軌跡,瞞報行程信息,造成傳染病傳播的嚴重后果。張某莉已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330條之規(guī)定,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,沈丘縣公安局已對其刑事立案偵查。

梁某某,病例張某莉密切接觸者,外市返沈人員,未按規(guī)定進行返鄉(xiāng)報備,返沈后未居家隔離,并接觸多人多個場所。流調人員流調時,梁某某隱瞞行程軌跡,瞞報行程信息,已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50條第一款之規(guī)定,沈丘縣公安局已對其行為立為治安案件予以治安處罰。

警方提示

疫情防控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。因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(guī)定,未落實疫情防控措施,情節(jié)較輕的予以治安處罰,情節(jié)嚴重的,造成新冠肺炎傳播或者造成嚴重傳播風險的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追究其刑事責任。③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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