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0月14日
第02版:要聞 PDF版

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今日開始

最高可補500元

□記者 苑美麗

本報訊 昨日,記者從市商務局獲悉,備受關注的我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于10月14日開始,至今年12月31日結束?;顒友a貼資金實行總量控制,消費者先到先得,用完為止。

活動期間,消費者交售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(必須帶電池),并在周換購獲得國家強制性產(chǎn)品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新車即可享受一次性分檔定額補貼,即單個消費者消費1000元至1500元,一次性補貼300元;消費1500元(含)至2000元,一次性補貼400元;消費2000元(含)以上,一次性補貼500元。老舊電動車自行車折舊費用消費者可與參與活動商家協(xié)商確定。

消費者換購的電動自行車需滿足以下幾條識別標準:具有腳踏騎行功能;具有電助動或電驅動功能。電驅動行駛時,最高設計時速不超25千米每小時;電助動行駛時,車速超過25千米每小時,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。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整車重量小于或等于55千克。蓄電池標稱電壓小于或等于48伏。電動機額定連續(xù)輸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瓦。

消費者用手機登錄“建行生活”APP,完成實名認證后,進入“周口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專區(qū)”,申請換新資格,點擊領取優(yōu)惠券。在選購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時,消費者需選擇通過“建行生活”APP完成付款,并確保商家開具銷售發(fā)票開票地為周口區(qū)域內,發(fā)票抬頭為個人姓名,開票金額為“實際支付金額+政府補貼金額”,發(fā)票上的購買方名稱、付款人、實名認證人三者之間完全相符,且備注新車型號。滿足上述條件后,消費者就可直接享受支付立減。活動參與商家處于調整更新中,消費者可通過“建行生活”APP了解我市參與活動商家。

另外,在換購新車后,消費者需及時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上牌手續(xù),并配合銷售商家上傳個人基本信息、舊車照片、舊車回收證明、新車發(fā)票、新車合格證、新車上牌后照片、支付憑證截圖等信息。

市商務局工作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,若發(fā)生消費者退貨情形,商家將通過原支付渠道退還消費者實際支付金額(不包含補貼資金)。退貨退款均占用消費者的補貼資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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